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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三五好友相聚,推杯换盏,本是人生乐事。然而,总有一些人在酒足饭饱之后,抱着“就开一小段”“这么晚了不会查”的侥幸心理,坐上驾驶位,一脚油门,便踩进了法律的红线之内。近年来,随着普法宣传的深入推进,公众守法意识不断提升,醉驾刑事案件总体呈下降趋势,因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伤亡人数也同步减少,治理成效有目共睹。但治理远未到可以松口气的时候——乡镇城郊、节假日、夜间仍是高发区域和时段,部分驾驶员仍心存侥幸,短途酒驾、醉驾等情形依然存在。今年上半年,我院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103件,已依法提起公诉并获判决80件。危险驾驶案件数量仍位居各类刑事案件前列,道路交通安全防线仍需持续加固,必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保持治理力度。
“我真没想到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我后悔死了,今后再也不会犯了”近日,一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在法庭上不停地忏悔,字字句句都充满了悔恨。然而,法律面前没有“后悔药”,每一个触碰红线的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被告人李某是一名80后女性,今年7月10日晚上,李某与朋友在益阳市赫山区一家饭店聚餐,席间喝了两瓶啤酒。餐后意犹未尽,一行人又转战KTV唱歌,期间又喝下了若干洋酒。从KTV出来时,已是次日零点。“喊个代驾吧,别开车了”朋友再三嘱咐。酒兴正浓的李某嘴上答应,身体却很诚实地坐上了驾驶位。她心想:“都这么晚了,路上哪还有交警?”可万万没想到,车辆行驶了不到2公里,就被夜查的交警拦了下来。酒精检测仪“嘀嘀”作响,数值远超醉驾标准。后经血样检验,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7.2mg/100ml。最后,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李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一时侥幸,换来的不仅是刑事处罚,对工作、生活也产生了终生的影响。
检察官提示
酒后驾车的红线不可触碰,醉酒驾驶机动车不是“小事”,而是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在此,检察官郑重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
一是心存敬畏,切勿侥幸。永远不要低估酒驾醉驾的危害,也永远不要高估自己的“运气”。每一次酒驾,都是在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赌注。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对自己和家人的承诺。
二是提前规划,安全返程。聚会饮酒前,就应想好返程方式。可以选择代驾、网约车、公共交通,或者在附近留宿。不要等到喝了酒之后再做决定,那时的判断力已经大打折扣。
三是同桌有责,主动劝阻。亲朋好友聚会时,如果有人喝了酒还要开车,一定要主动劝阻,不要碍于情面放任不管。你的一句提醒,可能就挽救了一个家庭。如果劝阻无效,可以联系其家人或代为叫代驾。
四是拒绝搭乘,保护自己。如果明知驾驶员喝了酒,还搭乘其驾驶的车辆,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可能在发生事故时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遇到酒驾的司机,请坚决说“不”。
生命只有一次,人生没有彩排。一杯酒,可能毁掉的是一个家庭的幸福;一念之差,可能改变的是整个人生的轨迹。愿每一位驾驶员都能守住法律底线,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让回家的路,永远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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