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5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如约而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同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基础性法律,也是全球首部以“生态环境”定名的法典,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迈入系统化、法典化法治新时代。法典首次专门界定“生态环境检察”核心履职范畴,以九个独立条文明晰检察机关在生态保护、污染治理、公益修复、监督追责等方面的法定职责,为公益诉讼检察深耕生态保护领域、护航美丽中国建设赋予了刚性法治支撑、划定了履职行动边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做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紧扣本年度全国生态日“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主题,赫山区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法定职责,聚焦辖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监督。注重以类案办理补齐监管短板,以磋商、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凝聚治理合力,以精准履职守护生态公共利益,服务地方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上半年,赫山区人民检察院累计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纯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办案范围覆盖流域水生态保护、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处置、林业资源管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个重点领域,聚焦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把法律监督落到基层实处。
守好“一片蓝天”——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空气环境质量,直接关系群众日常生活感受。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大气污染防治法定要求,聚焦辖区空气质量提升民生需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大气污染公益诉讼专项排查行动。
排查中发现某砖厂存在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赫山区人民检察院随即启动民事公益诉讼办案程序,依法委托专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客观量化污染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数额。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过程中,将督促企业承担相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严格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相关要求,以个案办理带动涉气行业规范提升,守护辖区蓝天白云。
治好“一寸沃土”——土壤与固废污染防治
土壤安全与固废治理,是人居环境保障的重要一环。针对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等问题,赫山区人民检察院在辖区组织开展固废污染专项排查整治,通过实地走访、询问相关人员等调查方式,全面梳理排查各类固废污染风险隐患。
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赫山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协同治理优势,通过组织磋商会议、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属地及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履职,集中清理存量固体废物,逐项整治污染点位,推动源头防范土壤污染风险。
护好“万物共生”——林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守护生物多样性,离不开林地与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赫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非法狩猎等涉林刑事案件时,同步审查公共利益受损情况,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办案过程中坚持“惩罚与修复并重”,在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督促侵权人通过补植复绿、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等方式承担生态修复义务,落实野生动物生态损害赔偿金1.44万元。
守好“一江碧水”——水生生物资源公益保护
水域生态同样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键阵地。针对辖区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行为,赫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督促侵权人缴纳生态赔偿金,通过渔业增殖放流等举措,推动受损水域生态得到修复。
同时对接渔政主管部门,配合开展禁渔期巡查,同步做好以案释法宣传,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电鱼、毒鱼、使用密眼网具等非法捕捞行为。通过“打击一案、修复一片、教育一方”,维护水域生物种群平衡,守护一江清水。
生态环境保护非一日之功,公益诉讼检察守护之路任重道远。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的全新起点上,赫山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抓好生态环境法典贯彻实施,牢牢把握“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工作主线,持续聚焦辖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产业绿色转型发展需求,不断优化公益诉讼监督方式、完善协同治理机制、拓宽生态修复路径。以更精准的法律监督、更务实的履职举措、更长效的制度建设,持续擦亮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保护名片,用心用情守护赫山的绿水青山、蓝天沃土,为区域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赫山贡献坚实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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