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不仅是对公益诉讼检察实践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更高期许和要求。
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项新职能,本质上是一项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司法制度,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忠实守护者。新时代的公益诉讼检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民生热点痛点难点问题。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乡村振兴,守护好绿水青山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始终将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紧密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工作重点,助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筑牢国有财产安全防线,加强对国有财产流失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违法行为的监督,确保国有财产不容侵犯。关注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积极拓展新领域案件办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消防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肩负着更大职责使命,以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实践助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是每一个公益诉讼人该有的检察担当。作为公益诉讼检察人员,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公益为核心,立足岗位、勇于探索,更实更好地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要求、新期待,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