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中心”的积极作用,引导涉案未成年人、失管未成年人的家长全面履行其监护职责,提升家庭教育能力,3月24日上午,赫山区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中心对涉案的家庭进行家庭教育工作,向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指导函》。

赫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多起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案件中发现,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因为离异、在外谋生等原因,在其成长过程中对孩子监管不严,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未能对其进行有效的教育引导和监管,导致他们出现了厌学,辍学,在校期间暴力殴打同学等校园欺凌的不良行为,他们实施犯罪行为与其家长监管不严有着直接的关系,为了预防其再犯,必须向其失职家长敲响警钟。

检察官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指导函》等法律手段开展涉案强制亲职教育,确保“令行禁止”,当日制发《督促监护令》4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指导函》4份,帮助4名监护人改善亲子关系,促使3名未成年人重返校园,1名未成年人重返就业岗位,引导父母解决教育方式不当、教育理念和方法欠缺等问题。
同时检察官依托“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中心”,通过进行现场心理辅导、法治课堂的形式,架起父母与孩子的沟通桥梁,进一步拓宽家庭教育渠道,加强对涉案家庭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提升监护人以及未成年人的法治理念,弥补缺失的家庭的监管漏洞。
许多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源在于家庭教育缺失,而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工作,同样少不了其家庭的支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十分关键,有利于加强对这些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导,“我认识到我对于孩子的管教方式是错误的,不应该因为要谋生就把孩子丢给家里的老人,导致他犯下这么大的错误,今后一定会加强管教,再苦再累也要管着他”“今天真的认识到了我的行为是多么的无知,导致爸妈辛苦赚的钱也赔掉了,今后一定认真悔改,好好听爸妈的话,回到学校好好读书。”通过家庭教育监护人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未成年人认罪悔罪,知法守法,这对于做好未成年人的少捕慎诉工作,帮助失足少年更好地回归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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