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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令并举开展家庭教育,挽救失足少年

为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中心”的积极作用,引导涉案未成年人、失管未成年人的家长全面履行其监护职责,提升家庭教育能力,324日上午,赫山区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中心对涉案的家庭进行家庭教育工作向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指导函》。

赫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多起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案件中发现,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因为离异、在外谋生等原因,在其成长过程中对孩子监管不严,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未能对其进行有效的教育引导和监管,导致他们出现了厌学,辍学,在校期间暴力殴打同学校园欺凌的不良行为,他们实施犯罪行为与其家长监管不严有着直接的关系,为了预防其再犯,必须向其失职家长敲响警钟。

检察官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指导函》等法律手段开展涉案强制亲职教育,确保“令行禁止”,当日制发《督促监护令》4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指导函》4份,帮助4名监护人改善亲子关系,促使3名未成年人重返校园,1名未成年人重返就业岗位,引导父母解决教育方式不当、教育理念和方法欠缺等问题。

 

同时检察官依托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中心”,通过进行现场心理辅导、法治课堂的形式,架起父母与孩子的沟通桥梁,进一步拓宽家庭教育渠道,加强对涉案家庭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提升监护人以及未成年人的法治理念,弥补缺失的家庭的监管漏洞。

许多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源在于家庭教育缺失,而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工作,同样少不了其家庭的支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十分关键,有利于加强对这些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导,“我认识到我对于孩子的管教方式是错误的,不应该因为要谋生就把孩子丢给家里的老人,导致他犯下这么大的错误,今后一定会加强管教,再苦再累也要管着他”“今天真的认识到了我的行为是多么的无知,导致爸妈辛苦赚的钱也赔掉了,今后一定认真悔改,好好听爸妈的话,回到学校好好读书。”通过家庭教育监护人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未成年人认罪悔罪,知法守法,这对于做好未成年人的少捕慎诉工作,帮助失足少年更好地回归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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