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赫山区人民检察院按照“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的工作要求,坚持“扫黑、除恶、治乱、打伞”并重,加强线索核查、打财断血和行业治理,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重拳出击,精准打击套路贷犯罪。
套路贷案件是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类型化犯罪行为。截至目前本院共办理涉套路贷案件2件27人,分别为郭某等9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案;王某等18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通过梳理案情发现,本院所办“套路贷”案件多以创设的典当行、寄卖行、投资公司为幌子,实际上开展非法“套路贷”业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敲诈勒索、诈骗、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个案中受害人数多达27人,涉案金额超7千万元,危害范围广,严重影响被害人及家庭生活,严重扰乱当地社会生活秩序、经济秩序、司法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为提升办案质效,切实打击该类犯罪,在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后,赫山区检察院指派专人开展提前介入工作,审查相关证据,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多次沟通,就案件定性及证据情况交换意见,对产生分歧的地方进行深入研究探讨,明确了侦查取证的方向,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证据,同时,本院还积极同法院进行了意见交换,就部分案件情况达成了共识,提前扫除了部分阻碍,为案件的迅速办结,提升案件质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紧督责任担当,将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贯穿案件全过程。在提前介入过程中,赫山区检察院注重加大力度“打财断血”,要求侦查机关充分运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涉案财物依法进行保全,并针对涉案财产依法提出处置意见。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织牢织密公民财产保护安全网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院发现案件所反映出的“套路贷”黑恶现象以及监管部门履职漏洞等突出问题亟需引起重视,为科学制发检察建议,从多方面开展了深入研究。一是通过全面、细致翻阅类案案卷,细致核查漏洞,从案件中梳理出辖区内金融行业准入、注册登记不规范,从业人员缺乏相应资格,有关职能部门作为监管主体,存在履职缺位,行业治理不到位等问题,并从市场准入门槛、监管部门履职、宣传教育力度、投诉机制等多个角度深刻分析问题成因。二是找准法律依据。以问题为线索,精准锁定《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典当管理办法》等相关行政法律法规作为法律依据,为检察建议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三是探讨问题细节。积极与被建议单位采取电话联系方式多次沟通,就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为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实效性的建议奠定基础。四是规范建议制发。提交法律政策研究室进行审核,对制发必要性、合法性、说理性,以及文本规范性、建议的针对性与可行性进行充分讨论。最终科学拟定、精准制发检察建议,从强化行业准入审核、积极履行处罚职权、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充分加强协同合作四个方面,对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
该职能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组织开展了金融放贷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每月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整治情况报告,在这期间该局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了台账,对辖区内2家金融机构及多家企业的财务和日常运营情况进行多次现场检查,共发现并提出问题整改十余个,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活动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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