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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根相煎急 司法来救济

2020年6月11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龙某庚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经查,2020年5月21日,犯罪嫌疑人龙某庚的公公文某查与侄女文某平因300余元债务在电话里发生口角,文某平与丈夫一起持带钉子的胶质水管来到文某查家地坪讨要说法时,双方发生争执后,龙某庚手拿铁锹用锹把将文某平左小臂打成轻伤二级。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于同年6月2将犯罪嫌疑人龙某庚刑事拘留后,文某平向公安机关出具不愿调解要求追究龙某庚刑事责任的请求书,同年6月5日公安机关以龙某庚涉嫌刑事故意伤害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后,在司法人员的教育帮助下,同年6月8日,龙某庚的丈夫对文某平赔偿经济损失2万余元,6月11日文某平出具了对龙某庚的谅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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