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5日,赫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孙雅静、刘逸轩两名公诉人出席了郑某某触犯组织领导传销罪一案的公开庭审,有效指控了犯罪,展现了公诉人风采。
据公诉人指控:郑某某案发前系光彩金控控股有限公司的执行总裁、中杉数字商品市场有限公司顾问,其以推广发行 “中央币”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会费购买“中央币”,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三轨制”伞形结构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经其介绍,王某某(另案处理)从盛宝集团李某某处购买了中杉数字商品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杉公司),并开始发行名为“中央币”的虚拟费币。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28日,中杉公司已激活会员账户30855个,层级达83层,吸收会员资金共计200042006元。经会计鉴定,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王某某的主要八个银行账户及第三方乐信付平台账户收入资金为148138935.45元。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
庭审中,公诉人在庭上庄严地宣读了起诉书,依法举证质证、沉着冷静地与律师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有效指控了被告人郑某某组织领导传销的犯罪行为,展示了优秀公诉人的风采和灵活的临场应变能力,整个庭审活动紧张有序,是一场高水平、高质量的庭审活动。
据悉,本次观摩庭有80余名全市公安系统法制部门干警参加旁听,赫山电视台进行全程录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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